全校各单位:
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提高政治站位,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贯穿工作全过程,统筹抓好纠“四风”树新风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履行好肩负的政治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是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校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教职工打招呼、提要求,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以案为鉴,切实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三是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校纪委将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强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办,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将紧盯责任落实,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校纪委机关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