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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兴发矿业学院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2023-03-31 08:22  

 

武汉工程大学兴发矿业学院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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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湖北省《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3 5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何东升江本武

 员:  芳、李  佳、吝曼卿、李洪强、康容、张民波、张臻悦  

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

2.复试工作督察组

 长:    

 员:孙奕、王耀眉

职责:全程监督、巡察学院复试工作。复试全过程监督,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按规定公布学院接受投诉的电话、联系人、邮箱、工作地点等信息;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各环节的纪律要求,建立问责机制;根据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方案》,对照清单,逐项进行督查,形成督查结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

3.复试专家组(

职责: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专家组名单严格对外保密,不得泄露;复试秘书要提前做好复试场地准备,确保场地正常使用,提前准备和熟悉复试相关用表,并做好现场情况记录和分数统计等;技术秘书要熟悉电脑及外设设备、网络设备、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情况,熟练操作复试平台等软硬件,熟悉相关工作标准及规范,所有密码、口令等要牢记。

4.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长:  

 员:翁孝卿、刘明霞

职责:严格按照复试资格审查情况对考生提交的资料逐一审查并核实,并做好记录,所有考生提供的资料存档留存。

5.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长:江本武

 员:    

职责: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的通知》精神,结合研究生复试要求,做好公共卫生、安全稳定、网络舆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演练,确保本单位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6.技术保障组

 长:李志国

 员:  欢、邓祥意、刘德峰、郭文达、李智力、唐远、路漫漫、张龙、秦征远、王肸杰、曹承阳

职责:为复试录音录像和网络远程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两名技术秘书,负责本组技术服务工作。掌握录音录像设备、复试平台等各项功能的使用,进行复试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对网络信息中心提供的专用网络登陆账号进行管理,实行专号专用。保证复试会场监控平台的使用。协助学生端解决平台使用问题。对不能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做好技术兜底保障。

7.宣传工作组

 长:江本武

 员:  蕾、傅苗

职责:加强复试工作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8.保密工作组

 长:

 员:李洪强、康卿容、张民波、张臻悦、傅  苗、王耀眉

主要职责:所有参加复试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保证所有人员熟悉承诺书内容,签名、日期等确保无遗漏。对所有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及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严明保密纪律。组织开展保密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资格线:初试上线考生单科和总分达到A类考生《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

2.招生计划数: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30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46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2名。以学校最终下发为准

3.复试比例: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4.调剂要求:在学校调剂要求的基础上执行确定。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部)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影印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学历(学籍)信息检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1.证件核查

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的影印件。请将材料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

1.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可打印或在A4空白纸上抄写《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2.身份证(正反两面)、准考证等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考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毕业证。成人应届考生: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3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中之一)等证明材料。

7.考生选择提交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2.身份确认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 /人次,学院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方式学校计划财务处指定统一交费平台,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

4.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进行复试。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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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复试

1.复试时间:

1)第一批复试时间:2023430900开始,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为云考场平台。

3.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可通过收听音()频方式或对话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可通过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进行在线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4)加试。加试采用网上在线考试的方式。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三)成绩核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 70%+复试成绩*30%

2.复试成绩中,外国语水平权重占20%,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权重占60%,综合素质权重占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2天内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调剂工作

1.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调剂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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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五、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在网上向学校提交真实有效的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其中之一),否则不予录取;2.已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时,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学校研招办备案;3.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保密工作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保密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保密教育并签定保密承诺书。  

七、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八、其他工作

(一)心理健康测试

  1.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保证本人测试;3.学生进校后还将进行第二轮心理健康测试。

(二)体检

1.拟录取考生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420日前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174659857@qq.com2.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3.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政审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拟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等进行评价。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网络远程复试前上传至学院指定位置。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新生报到时交给录取学院。

九、申诉方式

举报信箱904356987@qq.com  28698837@qq.com

电话号码027-87193768  027-87193577

受理部门: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党委

通讯地址:武汉市雄楚大街693号武汉工程大学(武昌校区)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

十、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193799

电子邮箱:174659857@qq.com

QQ群:745953252(学院咨询群)

联系老师:傅老师

            武汉工程大学兴发矿业学院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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