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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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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9-30 11:16  

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

为保证“十一”假期期间的实验室安全,请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如下相关工作:

一、切实增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始终把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验室负责人要对照实验室危险源清单和实验室/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组织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涉及危化品、压力容器、高温设备等实验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安全隐患暂时不能整改消除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报相关专业兼职实验员和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三、强化实验室值班与实验值守。假期在用实验室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危险源防范,不得将实验室完全交由学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时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填写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志,确保水、电、气等设施完好,关闭电源、水源总闸,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等防范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各实验室根据实际危险源、实验流程等制订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各专业兼职实验员、实验教学中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保卫处和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深入一线,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应对。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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