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7〕2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池汝安、路海华
成 员:郭 琴、李 佳、李先福、张电吉、张汉泉、罗惠华、胡文军、何东升、陈清运、周德红、柴修伟、胡立嵩、周 芳
职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免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推免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学院拟推荐名单。
2.推免工作督察组
组 长:李 佳
成 员:孙 奕
职责:全程监督、巡察学院推免工作。
(1)全过程监督,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按规定公布学院接受投诉电话、联系人、邮箱、工作地点等信息;
(3)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各环节的纪律要求,建立问责机制。
3.推免答辩专家组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答辩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学校推免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当年推免生答辩工作;
职责: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推免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推免答辩的具体内容进行答辩及评定答辩成绩,确定答辩结论。
4.推免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郭 琴
成 员:傅 苗
职责:对学生的身份证件、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收取复印件。
二、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
三、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第1至6学期(5年制按第1至8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且成绩优秀(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2)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90分(710分制);英语专业的学生,专业四级考试不低于70分(100分制)。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全国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校研[2017]20号文附件1所列),在满足上述条件的第(1)、(2)、(4)款可以直接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四、推荐程序
1. 9月14日前,学院通过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QQ群、召开班团会等形式将推免相关政策及信息告知每一名在籍2022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做到“全覆盖”。
2. 9月14日至9月15日,学生自主申请,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武汉工程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或《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个人签字后交学院316办公室傅老师,同时提交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9月16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学生资格,并核实相关资料。学院对所有拟参加推免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推免资格
4. 9月18日,学院答辩小组专家组织学生进行答辩并确定学院推免名单,公示学院推荐结果。
5.9月22日,学院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1.2提出候选人初选名单(按照推荐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报送研究生处。
五、答辩内容及形式
1、答辩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9:00
2、答辩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武昌校区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419会议室
3、答辩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和外国语能力考核。
六、答辩考核成绩计算
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得分(最高20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最高10分)。学习成绩为前3年(5年制为前4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确定,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依据学院制定的综合考核办法评定。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七、其它事宜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八、申诉方式
举报信箱:306208090@qq.com28698837@qq.com
电话号码:13808680899 18064095988
受理部门: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党委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武汉工程大学(武昌校区)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
九、附则
1.本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