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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矿业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
2018-09-06 13:42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7]20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面向兴发矿业学院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推免工作小组

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和硕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组长:池汝安

组员:孔海霞、周德红、张电吉、张泽强、胡文军、罗惠华、陈清运、张汉泉、何东升、柴修伟

秘书:刘顺红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

1.申请者应:(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共产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记录;(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其中:① 第一至六学期(五年制按第一至八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全部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且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10%以内;②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5)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推荐。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 同时满足上述(1)、(2)、(5)要求;② 推荐时全部必修课合格且无补考或重修记录;③ 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是指获得《校研[2017]20号文附件1》所列等级成果,要求是成果第一完成人。

四、推荐名额

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名额为1人,学院按照1:1.2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合计1人。按照推荐类型不同分为直接推荐和常规推荐,直接推荐是指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推荐,常规推荐指按照总成绩排名推荐。直接推荐和常规推荐共1人,均在学院所有专业范围内推荐。

五、推荐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常规推荐学生填写)或《武汉工程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直接推荐学生填写),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2.学院对常规推荐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习成绩、奖励得分(最高20分)、学院综合考核分(最高10分)。

(1)学习成绩为前三年所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2)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见附件2)确定。

(3)学院综合考核分。采用面试形式,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总分10分。未参加面试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① 面试资格。学院按照推荐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按照(学习成绩+奖励得分)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② 面试形式与内容。匿名面试,申请人抽签决定顺序。包括:英语能力测试,随机翻译一段英文(英译中);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即问即答。

③ 面试小组。小组成员由推免工作小组、专业大类硕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④ 面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

⑤ 面试时长。10分钟每人。

3.学院对直接推荐的申请人进行对比考查。主要考查获奖情况,国家级列在前、省级列后,同级别奖励等级高在前、等级低在后;获奖情况相同时,考查学习成绩,学习成绩高者优先。

4.学院对常规推荐申请人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对直接推荐申请人单独排序,形成初选名单。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在学院网站和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连同推免生申请表、推免生登记表一起报学校研究生院。

六、时间节点

1. 9月8~11日,学生提交申请,按要求提交表格及支撑材料。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911日中午12:00后停止受理。地点: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刘顺红。电话:87193718

2.9月12日,学院审核材料和组织考核。公示结果。

3.9月15日,报送最终名单至学校研究生院。

七、其他

特殊情况由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兴发矿业学院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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